一级处理
由筛滤、重力沉淀和浮选等物理方法串联组成,主要是用以除去废水中大部分粒径在0.1mm以上的大颗粒物质(固体悬浮物),且减轻废水的腐化程度。经一级处理后的废水一般还达不到排放标准,故通常作为预处理阶段,以减轻后续处理工序的负荷和提高处理效果。
二级处理
主要是采用生物处理方法(又称微生物法)及某些化学法,用以去除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和部分胶体污染物。二级处理中采用的化学法主要是化学絮凝法(或称混凝法)。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水一般可达到农灌标准和废水排放标准。但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、生物不能分解的有机物、溶解性无机物和氮、磷等藻类增殖营养物,并含有病毒和细菌,因而还不能满足较高要求的排放标准,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,要作为某些工业用水和地下水和补给水,则需要继续对水进行三级处理。
三级处理
可采用化学法(化学沉淀法、氧化还原法等)、物理化学法(吸附、离子交换、萃取、电渗析、反渗透法等),这是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的一种“深度处理”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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